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提供政府信息,編制《湖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如發生變化,《指南》將及時做出更新和說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湖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http://www.poyodrilo.com/)上查閱《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的范圍。依照《國家保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不公開。
1.機構職能:主要包括湖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構職責、領導簡介、內設機構、直屬單位職能等。
2.工作動態:主要包括湖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作動態信息;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管工作情況等。
3.通知公告:主要包括由湖南省藥品監管局制訂的規范性文件和需社會公眾廣泛知曉的文件等;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檢查、產品召回等信息。
4.法律法規: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政策解讀等。
5.人事信息:人事任免、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等人事管理信息。
6.規劃財務:發展規劃、工作計劃、預算決算、招標采購、重大項目等信息。
7.監管統計: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管相關統計數據。
8.政務服務:辦事指南、行政審批系統登錄、數據查詢、公示公告等。
9.互動交流:咨詢投訴、訪談、調查征集等信息。
10.消費警示: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消費警示信息。
11.專項工作信息:行政職權、機關黨建、科普知識等相關信息。
12.其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公開的其他藥品安全監管工作信息。
(二)公開形式。對于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在湖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門戶網站及微信公眾號“湖南藥品監管”上公開。此外,根據實際情況,采用新聞發布會、報紙、廣播、電視、便民資料等輔助性的公開方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通過以上方式獲取主動公開的信息。
(三)公開時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有關規定,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應當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需要,向湖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況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一)受理機構及聯系方式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湖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綜合和規劃財務處
辦公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金星中路469號
辦公時間:春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秋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731-88633330
傳真號碼:0731-88633333
電子信箱:hnfdaysqgk@163.com
通信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金星中路469號
郵政編碼:410013
(二)辦理程序
1.提出申請。申請人向本機關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并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湖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http://www.poyodrilo.com/下載)。為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詳細提供所申請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查詢該信息的提示。
2.申請方式。申請人可通過下列方式提出申請:
(1)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本機關受理機構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獲取政府信息。
(2)信函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申請的,請將填寫完整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寄至湖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綜合和規劃財務處,并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郵件申請。申請人通過電子郵件提出申請的,請將填寫完整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發送電子信箱(hnfdaysqgk@163.com)。
(4)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將填寫完整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傳真至湖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綜合和規劃財務處(傳真號碼:0731-88633333)。
本機關不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
3.受理。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在收到申請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后,將及時進行登記,審核申請要件是否完備,申請要件完備的予以受理;對要件不完備的申請,要求申請人補正相關內容以后重新申請。
4.答復。本機關對受理的政府信息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特殊情況答復期限可延長20個工作日,并及時告知申請人。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上述期限內。
本機關按下列情形,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予以答復:
(1)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于依申請公開范圍的,應當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無法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過安排申請人查閱相關資料、提供復制件或者其他適當形式提供;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是能夠作區分處理的,應當說明理由和依據,并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內容;
(4)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對于同一申請人就同一政府信息內容反復提出公開申請的,應告知其已經答復過的,可以不重復答復;
(5)依法不屬于湖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職責范圍或者該信息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對于能夠確定該信息公開行政機關的,應當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不明確的,告知申請人更改、補充申請;
(7)不屬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可答復申請人通過其他途徑解決。
三、監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